2024-07-29 08:44 点击次数:84
(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按规定信披,珍宝岛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7月12日,珍宝岛(603567)及控股股东、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根据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方同华、闫久江、王磊、张钟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3年1月至9月,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或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因未按时偿还向哈尔滨湖时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双笙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五味堂医药有限公司的借款累计8000万元,导致2023年上述三家公司在与珍宝岛的业务合作中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实质构成上市公司代控股股东向相关方偿还借款,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2月23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
此外,根据《警示函》认定,2024年1月,为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三家公司签订了《代为清偿协议》,约定由控股股东代三家公司向珍宝岛清偿往来款,偿还占用资金,迟至2024年2月23日创达集团才将占用资金及利息累计8700余万元归还上市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迟至2024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通过该交易并披露。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珍宝岛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创达集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公司的独立性,且根据《警示函》认定,其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时任董事长方同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闫久江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王磊作为公司财务事项、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钟方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方同华、时任总经理闫久江、时任财务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王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钟方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二级市场上,珍宝岛7月12日涨0.37%,收报10.87元/股,总市值102.4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谭录岗